外国代表机构如何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
一、哪些外国代表处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申报纳税?/p>
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客?其他企业从事居间介绍,代理等服务业?或为其母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?直接委派该常驻代表机构的公司除外)提供服务,不能提供有关合同,协议书等资料,凭证,据以正确申报收入额的;或者常驻代表机构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,区分其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理商品贸易?可由常驻代表机构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,报税务机关批?以其经费支出额换算收?并据以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?/p>
二、外国代表处经费支出应包括哪些方面?
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:在中国境内,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奖金、津贴、福利费、物品采购费(包括汽车、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)、通讯费、差旅费、房租、设备租赁费、交通费、交际费、其他费用。常驻代表机构对上述经费支出额,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,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。其中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,还应提供其总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,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?/p>
三、按经费支出额计算征税的公式?/p>
1、收入额的确?/p>
收入?本期经费支出额?1-核定利润?0%-营业税税?%)
2、营业税的计?/p>
应纳营业?收入额×营业税税率5%
3、所得税的计?/p>
应纳税所得额= 收入额×核定利润率10%
应纳外国企业所得税?应纳税所得额×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33%
四、外国代表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:
外国代表处营业税按季申报,每季度终了?5日内缴纳;外国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,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,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?/p>
财税外(85?00号财税外?6?5号财税外?6?6?/p>
财税?6?90号国税发(1994)70号国税发(1996)165?/p>
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?/p>
注册上海分公?注册上海公司 上海公司注册 上海分公司注?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 注册代表?代表处注?注册分公?分公司注?注册外资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 成立代表?成立外资公司 注销代表?代表处注销 注销公司 公司注销 公司变更 变更公司